|
||||||||||||
|
關於太遙>視聽教室
國立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視聽教室申請使用細則 八十二年十月二十二日中心會議訂定 八十三年一月十日第一八四次行政會議核定 九十年十二月十四日中心會議修正 九十年十二月 日第 次行政會議修正 一、為使本中心視聽教室之使用發揮最大效能並有週全之管理維護,特訂定本申請使用細則(以下簡稱本細則)。 二、凡本校各單位、學生社團及社會上依法成立之機關、學校、團體均可提出申請使用。 三、開放時間: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。 四、本場地使用之優先順序:
五、使用本場地及設備應在三天前填妥申請表(附表一)送本中心簽准後方可使用。 六、視聽教室之各項設備應指定專人或由本中心派人負責操作。 七、收費辦法:
八、申請使用本場地,在使用時間內,如有損壞或遺失公物,概由該使用單位按時價賠償不得異議。 九、本中心各處牆面嚴禁張貼任何物品。 十、進入本場地禁止吸煙及攜帶食物、飲料。 十一、本細則經本中心會議通過後,再報請行政會議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
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