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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太遙>電腦教室
國立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電腦教室使用辦法 一、為提昇本中心太空及遙測相關技術之訓練與教學成效,成立本電腦教室。 二、本電腦教室以本中心內部使用為優先,並供外界租用。 三、使用本電腦教室兩週前,請填寫申請表並向本中心行政組申請,經核定後方可使用。 四、本教室僅提供場地、電腦設備及教學相關器材。申請人須負設備器材維護、保管及場地清潔之責任。使用期間若因不當使用而致損害或遺失,除須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外,亦將喪失未來之使用權。 五、屬下列使用情形之一者得免收費:
六、須付費之租借規定如下:
七、本辦法未盡事宜,悉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辦理。 八、本辦法經中心會議通過並送行政會議核備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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